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、12月29日先后兩次對《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進行了修正,并于11月9日通過了《關于新民間借貸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》。
《高人民法院新民間借貸解釋理解與適用》針對新民間借貸解釋條文和批復內容進行解讀,【解釋理解與適用】以解釋條文為脈絡,提煉要旨,逐條解析,對民間借貸法律實務的新問題、新情況專門予以說明;【典型案例】從解釋本意出發(fā),對審判實踐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疑難問題進行評析,提供路徑指引;此外,因條文修改幅度較大,特別附加了【新舊條文對照表】,方便讀者快速高效地掌握修改重點、亮點。
目錄
●高人民法院解釋
高人民法院
關于修改《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的決定(2020年8月19日)
高人民法院
關于修改《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(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)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解釋的決定(節(jié)錄)(2020年12月29日)
高人民法院
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(2020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)
高人民法院
關于新民間借貸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(2020年12月29日)
新聞發(fā)布稿和答記者問
尊重合同自愿調整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規(guī)范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(2020年8月20日)
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就《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(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)的決定》答記者問(2020年8月20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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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釋理解與適用
典型案例
新舊條文對照表